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时,萧剑的眼瞳,赤红一片。
不久后,鲜血全部被他吸收。萧剑的心脏急剧跳动起来,体内的鲜血,全部倒流进心脏,开始了新一轮的净化和提炼。
这个过程,萧剑已经习惯了,见怪不怪。
过了半天,吸收的鲜血,被净化完毕,重新回流到萧剑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当中,萧剑的身体又恢复了正常,嗜血的念头也再次消失了。
萧剑感受了一番,他发现,修为又提升了不少。本来他才刚刚突破到三重天,至少需要花费几个月的功夫,才能够将境界巩固,冲击三重天中期境界。
可在吸收了这些气血之后,他直接跳过了巩固期,踏入了三重天中期。
“这也太牛逼了吧?”萧剑感到头皮发麻。他血煞灵体的能力,感到惊恐。
不过,这次的修为一下子提升这么多,也和吸收的气血有关。冯圣几人,最低都是虚境四重天境界,他们体内的气血之力非常的旺盛,蕴含的能量极多,所以吸收净化之后,给萧剑带来的好处也是极多的。
对于这种情况,萧剑并不知道是喜是忧,或者说,喜忧参半。
“这种提升速度,实在太快了,太快了。如果不是因为能够吸收气血,提升修为。我突破到虚境三重天,恐怕都要往后半年才行。”萧剑心道。
这种事,到底不是他自己能够决定的,吸收气血之力,是他的身体本能,萧剑暂时将这件事放在了一边。
他在地上的那些干尸身上摸索起来,将他们身上的空间戒指全部拿走了。
战利品也收拾干净了,萧剑打算离开这里。
这时,清凛冽剑圣出现了。
清凛剑圣的目光,变得有些冷漠,和之前对萧剑的态度,似乎产生了些许的变化。
“前辈,现在,我可以走了吗?”萧剑问。
清凛剑圣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你是炼血魔宗的人?”
“什么?”萧剑没听懂这个问题的意思。
“你身怀血煞灵体,难道不是炼血魔宗的人?”清凛剑圣道。
萧剑这才明白,原来清凛剑圣,看出了他身体的情况。
对于血煞灵体的情况,萧剑自己都有些一知半解,趁着这个机会,萧剑打算将情况原原本本的告诉清凛剑圣,然后让他给自己排忧解难。
他将自己如何和血煞灵体扯上关系的过程,以及其中的经过,原原本本,一字不落的告诉了清凛剑圣。
“事情就是这样的,师兄,你说,血煞灵体到底会不会对我的身体产生某种未知的影响?”萧剑询问。
“血煞灵体,最为恐怖的地方在于,他会在鲜血丛生的地方,在你的心底,生出嗜血的欲望,从而让你失去身体的掌控权,让你的身体,成为鲜血的俘虏,从而,变成一只嗜血魔头。”清凛剑圣皱眉道。
“那,有没有办法能够改变?”萧剑又问。
“如果你的灵魂力足够强大,意志足够坚定,可以克制嗜血的念头。但是,一旦你品尝到了鲜血给你带来的好处,你就会越来越难以控制自己,从而,彻底堕入魔道。拥有血煞灵体的人,几乎都无法幸免。”清凛剑圣解释道。
“前辈,如果我不主动去嗜血呢?我对自己的意志还是挺有信心的,就是有时候,自己的意念,无法控制身体。”萧剑道。
离别三年再相见 圆 太受欢迎了怎么办 [穿书]纨绔打脸逆袭中 婧花录 武装派旅人 女配她也很无奈(NPH) 婚情邂逅 碎虚无极 像我这样的人 系统之我今天作死了没 我爱上的女孩,其实是个男的? 花开荼蘼 寻心 你闷骚时很美 [综]卷毛控怎么了! 鬼灵殿下变弯了[重生] 风月集(H) 他的人设不太行 我在国子监开组会
因为一个预言,穆染歌被人换命了!一朝被穿越女夺舍,她被迫穿到异世漂泊了七年之久。直到穿越女被亲妹和嫡母设计害死,她才有机会换回自己的命格。涅盘重生归来,睁眼却被父母和妹妹送上了断头台。彼时她才知道,原来生她养她的嫡母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亲娘,而是二十年前就被凤家除名的双生孽女。恶毒姨母竟以假乱真霸占主母之位多年,凤浅刚...
白歌魂穿封神,成了大商三山关新任总兵,并获得了武略系统。只要绑定的士兵能力提升,白歌也会获得同步提升。而他的麾下有十万奴隶矿工!每个人提升一点灵力,那我岂不是就提升十万点?还挖什么矿?来我教你们修仙!PS已有高订1W2均订过4K的完本洪荒文,品质保证。新书期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更新!!!如果您喜欢封神麾下十万大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至尊神殿简介emspemsp(又名至尊神殿至尊龙帝)(主角名陆鸣)一代天骄张浩然得到至宝人皇印,却惨遭兄弟陷害,附身于小家族落魄少爷身上。看落魄少爷手握至宝,如何崛起!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活的机会,那我定要报仇雪恨,恣意...
从今天开始做女婿简介emspemsp从今天开始做女婿是三石圆的经典都市言情类作品,从今天开始做女婿主要讲述了三年前,张旭重伤濒死,被她救下。三年后,张旭成为她的上门女婿三石圆最新鼎力大作,年度必看都市言情。禁忌书屋提供从今天...
警告警告女主不是好人,会比原着中更坏,更恶毒,也更聪明。为什么呀?为什么王默既不努力,也不聪明,长的也不好看,就偏偏能得到那么多人的喜欢,而自己的下场那么惨。文茜不服气,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名为系统的家伙绑定了她,系统告诉他,你会这么悲惨,是因为你的心还不够狠,你还不够坏,你要变得更坏,更恶毒一点。系统想想吧,你...
萧舒婉,你别太过分,谁家养金丝雀,不给饭的。于清欢,你就没有,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怎么,你有意见!某人眨巴着眼睛,含着泪水,愣是没敢说出一个不字。谁让人家是债主,而她于清欢,是赎罪的人呢。这个金丝雀,纵使再不值钱,也要坚持到底!直到某一日,金丝雀累了,一切,似乎都有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