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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陆澄安通过向附近的村民们打听,找到了村长的家。
他轻轻叩了叩柴门,村长打开门看到他,有些欣慰:“你看起来气色好了许多。是不是饿啦?粥马上就煮好,我本打算等下给你送去的。”
陆澄安赶忙拱手行礼,恭声谢道:“感谢村长爷爷收留我们兄妹,叨扰多日,我今日特来辞行。”
“哦?这就要走?小娥回来找不到你可怎么办呢?”
“小娥给我留了信,说她去了广元城,我打算今天启程,去广元城与她汇合。”
“广元城?离这千叶村可有千里之遥。路上山林茂密,野兽出没,还有土匪作乱,可不安全!她一个小姑娘怕是不太妥当......这样吧,你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再修养两日。两日后,会有一支商队来千叶村收草药,我与那队长有点交情,他还是个修行者,实力非凡!你跟他一起回广元城,路上也安全一些,说不准还能追上小娥。”
陆澄安想了想,自己身体还很虚弱,也没出过远门,不太清楚广元城的具体位置。如果能和修行者一路,确实会稳妥很多,还能打听一些关于修行的事情。于是,便向村长道了声谢,答应了下来。
经过两日的调养,陆澄安的身体总算恢复得七七八八。清晨,他推开门,便见到有不少村民背着背篓,装着各种草药,向村口聚集。相比是商队到了,他也收拾了一下,赶紧跟了上去。
此时在千叶村村口处那棵槐树边,停着一支马车队,马匹皆身姿矫健,显然长期以灵草为食,较寻常马匹更威猛雄壮。一个身材魁梧的方脸大汉,约莫三十余岁,正与村长交谈,其胸膛宽阔坚实,手臂粗壮有力,双腿仿若钢铁铸就,肌肉厚实,蕴含着不俗的力量。他身后背着一把锋利的朴刀,刀刃闪烁寒光,透出危险气息。旁立十余个同伴,手持各式兵器,看上去气势凌厉。
村民们把大大小小背篓放到他面前,让他挑选验收,陆澄安则静静站在旁边等待。等众人谈好价格,交割付帐,已过去大半个时辰。这时村长指了指他,那大汉笑着朝陆澄安点了点头,陆澄安抬手回礼。
不多会儿,商队便将好收来的药材,整理好放上马车,准备出发。陆澄安上前谢过村长的收留之恩,便与那大汉同乘一驾马车,开始启程。
马车在颠簸的山路上不急不慢的前行,陆澄安向旁边的大汉抬手行礼,道:“多谢仙人答应晚辈同行。晚辈陆澄安,不知该如何称呼仙人。”
那大汉朗爽一笑,摆了摆手:“哈哈,在下不过是灵气入体成功,比普通人略强而已,何称仙人?我叫秦刚,你唤我一声秦大哥即可。”
陆澄安见对方如此和善,心里也松了口气,继续搭讪:“秦大哥既是修行者,为何不在广元城修行?”修行者理应被各方势力拉拢,而眼前的秦刚为何会以药材生意为生。
秦刚一时有些感慨道:“看来,陆兄弟对修行有所误解啊......虽说修行者百里挑一,看似高贵稀少,可仅广元城治下,就有数十万人口,更遑论整个云川王朝!能修行,只不过代表有机会踏入修行界而已。
然修仙一道,天赋、毅力、机缘缺一不可,修行有成者寥寥无几,而真正称得上‘仙人’的修行者更是凤毛麟角。秦某天赋有限,入体后再难寸进,说到底也只是身体略强的普通人罢了。”
“既然如此,秦大哥怎么做上了药材生意。”
“秦某也要养家糊口啊,陆老弟可别小看这药材生意。广元城可是北部第一大城,人口众多,药材消耗自然也是颇巨!而灵泉附近的几处城镇,虽然地处偏远,但是群山环绕,草药丰富,也不失为一处宝地。
而广元城远在千里之外,一路山高林密,危险丛生,普通人想要去广元城得请人专门护送。秦某只不过是做个中间人罢了,寻常草药,药铺给出的价格就不低;若是灵草,卖于商会,价格能翻好几倍。这其中利润,倒也可观!”
秦刚倒也直率,毫不保留的讲述了自己做生意的门道,最后还凑了道陆澄安耳边,神秘的说:
“陆老弟有所不知,若是运气好,还能收到几株灵药。这可是修行界稀缺之物,卖给修行者,整个商队几年都不愁吃喝!若是收到了宝药,献给那些宗门,甚至能换取一些功法秘术,与那些大宗门的就有了交情!只可惜,秦某如今还没收到过宝药,看来还是机缘不够啊......”秦刚忍不住仰天长叹。
陆澄安一路上通过和秦刚攀谈,倒也了解到一些关于药材的常识。草药是给普通人治病用的,灵药因为吸收了天地灵气,如果炼成药水,可以助人洗筋伐髓,增强体质,用完的药渣还可以用来饲养家禽,食其肉对身体大有裨益。如果用来饲养坐骑,其耐力速度也会提升不少......总之妙用颇多。
至于秦刚提到的宝药,更是整个修行界都趋之若鹜的宝物,据传它夺一方天地造化,是天生地养的灵物,每次现身必定掀起修行界的腥风血雨,甚至是各大宗门势力也都会下场竭力争夺!传说中有一毫无修行资质的凡人,仅仅是吞服了一根宝药的根须,就直接踏入了化凡境!可见宝药的神奇之处。
据说若是修为足够,就算是直接服用都会有各种奇异的的效果,对修行大有裨益,如果炼成丹药,药力会更加精纯,效果增强数倍。
而秦刚也跟陆澄安唠起了家常。
“我观陆小兄弟身形高挑,心智却远超同龄人,不过通过骨相判断,也才刚满十二岁,此去广元城可是去启灵院学习的?只不过九岁就该前往,何故拖到现在?须知再晚可就没机会修行了。”
“小弟灵泉镇人,从小家境贫寒,父亲常年在矿场做工,早出晚归。母亲身体有恙,常年卧床,离不得人。前些时日,灵泉镇突遭山火,双亲不幸罹难,小弟这才......”
陆澄安早已换下了往日锦袍,一身粗布衣衫,加上面色苍白,确实有几分营养不良的穷家小子模样。虽说对秦刚印象很好,不过毕竟初次接触,他还是有所隐瞒。
“唉,世事难料,陆老弟节哀......”见陆澄安神色哀伤,秦刚也不再多问。
奔波一路,此时天色渐晚,商队也停下脚步,就地扎营生火。众人在周围撒上一圈刺鼻的药粉,应该是为了驱赶蛇虫鼠蚁和一些野兽。
秦刚这时从马车上拿出一个事先准备的麦饼,又将一只刚烤好的野鸡取了下来,递给正在篝火边取暖的陆澄安,随即说到:“夜间野兽出没,此时赶路不安全,等天亮咱们再出发。照咱们的速度,不出半月,便可抵达广元城。”
陆澄安接过食物,十分感激:
“秦大哥,今日之恩,小弟没齿难忘!”
秦刚潇洒的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在陆澄安旁边坐下,取下腰间的酒壶,豪爽的灌了一口。然后把酒壶递了过去,说
“来一口,驱驱寒。”
陆澄安从小到大还没喝过酒,不过见对方如此热情,犹豫了一下,索性接过酒壶,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咳咳!”
一口烈酒下肚,陆澄安猛地睁大双眼,一阵火辣辣的感觉在嘴里爆发蔓延,顺着喉咙滑进胃里,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此时像是被火燎了一样,身体里像是有阵火山爆发!他被呛得直咳嗽,手忙脚乱地到处找水猛灌,缓解身体的不适。
而这副狼狈样,逗得商队众人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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