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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在五原,整个塞北尽是一片繁忙景象。有了常山王的前车之鉴,众贵族生怕天神降罪于自己,所以他们不敢再敷衍了事,纷纷组织起流民和奴隶,在自家封地上开垦耕田。
他们怕的不仅仅是天神,还有坐在皇宫的那座大神。大神派钦差来塞北视察,其实就是来监督垦田的,这一点贵族们可谓心知肚明。众贵族很是上心,有的派来亲信现场监工,有的则不放心属下行事,亲自去督战。
贵族们用心良苦,流民们热情饱满,场面也热火朝天,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其垦田速度极其缓慢。究其原因,在于他们缺乏垦田的经验,也缺乏农具,不少人一直用木棍翻地,两手磨得尽是水泡,也翻不出多少田来。
这便是元同讨要圣旨来塞北的目的,他曾建议贵族们找王洛儿寻求帮助,但也知道,这些人绝不会屈身向一个孩子请教,况且这个孩子曾经是个泼皮无赖。
钦差大人无心游山玩水,他必须日夜兼程,把塞北跑个遍。农时只有一个月,若是错过,即便麦种播下,也会颗粒无收。若无收成,这些流民又会面临挨饿,到时谁拿他们都没办法。如果再起民变,之前的一切努力将前功尽弃,元同提出的两个国策也将无疾而终。
钦差大人一路追风逐日,舍近求远,率先来到叔孙普洛的封地。叔孙普洛是朝廷重臣,北部大人,他的封地面积广阔,在贵族中可谓首屈一指。同时,叔孙普洛也是清河王阵营的重要人物,窃取了大司农一职,朝廷推行改草为田的国策,他可是又表态,又发誓,一副鼎力支持的架势。
元同是齐王的军师,这在大魏朝堂早有共识,元同的任何建言,大家也都会认为是齐的策略。既然阵营已分,那么相互倾轧就在所难免,凡是能给对方造成破坏的,他们必定会不遗余力去干。
这就是党争的现实,以破坏为主要目的,而将百姓福祉抛于脑后。由于担心叔孙普洛还会阴奉阳违,元同不得不特别关照这个老家伙。
叔孙普洛的封地位于大魏的最东端,在幽州以北,与燕国接壤。这里雨水充沛,宜耕宜牧,若是用心经营,定能垦出数百万亩良田。
望着满眼的郁郁葱葱,元同的心却很沉重,果然不出他所料,叔孙普洛并未开垦太多耕田,这满眼的葱绿是草地,而非麦田。元同一行人在草原上走了半日,只看到了零星的牛羊,并未见到麦田,也没看到有人在垦田。
“这叔孙普洛到底是在哪里种田呢?”元同喃喃道。
“这简单啊!元同哥。”墨瞳看着元同,笑嘻嘻地说道,“种田离不开水,我们沿着河流走,定能找得到。”
“这倒是好办法。不过—我以为他定不会用那水草肥美之地种田。”
“那也无妨啊!牛羊也离不开水,逐水草而居不也是他们的习俗吗?找到人,何愁找不到耕田?”
“好!就听妹妹的。”
听到“妹妹”二字,墨瞳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她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元同还是把自己当妹妹看待。她“哼”了一声,撅起嘴以示抗议,“不准你再叫我‘妹妹’。”说罢,策马而去。
“妹—贤—你—”元同语无伦次,欲伸手招呼墨瞳,怎料她头也不回。“唉—”元同摇摇头,不经意间瞟到了身后的随从,心中不免有些羞涩。
二人的一举一动被众人尽收眼底,见元同回看,有人装作若无其事,有人则忍不住掩面而笑。这一路上,众人不时会目睹如此情景,二人的复杂关系,他们已了然于胸。
墨瞳对元同从不加掩饰,敢爱敢说,喜怒也总是溢于言表,深得众人的赞赏。对墨瞳的言行种种,元同不是装傻充愣,就是视而不见,惹得众人心中不忿已久,若非他顶着钦差头衔,或许早就挨揍了。
元同确实在装傻,他看得出众人的态度,也明了墨瞳对他的心思,但他的心被宇文晶占着,不想给墨瞳腾地方。
沿着河流逆行,一行人虽然未找到垦田,却发现了一片营区,不断有袅袅青烟飘到空中。“逐水草而居”,此言不虚,白茫茫一片毡房,沿河而建,有数百顶之多。往远处看,牛羊成群,一眼望不到边。
墨瞳喜笑颜开,“元同哥,我说得没错吧!沿河定能找到他们。”
元同点点头,“嗯!你说得对。”他不敢再提“妹妹”二字了,“看起来,这里是一个部落啊!”
“部落就更好了!我们过去一问便知。”说着,墨瞳迫不及待地奔向毡房。墨瞳略显焦急,这是发于内心的,但源头却在元同那里。她本无一官半职,对朝堂之事也不甚关心,所在意的唯有元同。这一路上,元同表情严肃、话语不多,只顾着赶路。这一路上,墨瞳的双眼始终未离开过元同,看到了元同的忧虑,打心里想为他分担。
这便是墨家姑娘的爱,对她而言,爱是一种索取。她深爱着元同,须臾不忍分离,也希望元同也能如此待她,这就是她的索取。为了爱,她也心甘情愿付出,想他之所想,急他之所急,即便是冒死为他挡剑,也无怨无悔。
墨瞳没有心机,不会如此自我剖析,她只是跟随自己的内心,无论喜怒哀乐,心里想着,便去做了。
在墨瞳的带领下,一行人沿着河边,迎着浓浓的羊粪味,向营盘驶去。随从们一阵忙活,举起一个枪杆,上面挂着一个金黄的三角旗帜,上面绣着“钦差”二字。
钦差代表皇帝,“钦差”二字一出,便如同圣驾亲临。这本是汉人政权的皇家礼制,当年拓跋珪命张衮和崔宏制定朝制礼法,崔宏便将这钦差礼制搬了过来。
依照规制,这面旗帜应时刻跟在钦差身后,但他们这一路上只见些牛羊,没见到几个人,旗帜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元同自觉无趣,便命他们收起旗帜,以免沾染羊粪味,玷污了皇家的尊贵。
一大片毡房就在眼前,此时不彰显龙威,更待何时?于是,随从便从怀中掏出皇旗挂在枪头上,圣驾来了。
毡房越来越近,羊粪味也越来越浓,有人实在忍不住,便捏住鼻子,或抬袖拂面。马队距营盘还有二十丈远,只见一人举着皇旗,催马冲到了前面,放声喊道:“钦差大人驾到,尔等速速出来恭迎。”他这声音够大,在这空旷草原能传到百丈外。
他等了一会,发现只有不远处的牛羊恭敬地望着他,而营盘内忙碌的众人并未理会他。他有些气愤,双腿一夹马背,跑了过去,在营盘边勒住缰绳。“钦差大人来了,你们都出来跪迎。”还是无人理会他。“钦差大人是代表圣上而来,你们竟如此无礼!”
营盘内,有人懒洋洋地抬起头,瞟了一眼来人,又瞅了瞅枪尖的旗帜,然后又忙起手中的活计。
传令之人呵斥道:“你们这群未开化的刁民,竟如此对待钦差。”他火冒三丈,不是愤懑刁民对钦差的无礼,而是恼火对他视而不见。身为小吏,如此风光的机会,他这一生能有几次?这些人本该跪倒在他面前,顶礼膜拜、山呼万岁,而他也可借此享受偷来的荣耀。
见希望落空,他催马走进营盘,要狠狠地教训这些刁民。令他没想到的是,当他进去的那一刻,瞬间被数十人围了起来。他不知这些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个个手持弯刀,面目狰狞,对他充满了敌意。“你们—这是要干什么?我—我可是圣上派来的。”众人不为所动,那明晃晃的弯刀仍然对着他。
见此阵仗,他不由得全身发软,汗珠也现于额头,心想:这条小命今日便要交代了。惊恐过后,他突然灵光一现,困兽犹有一争,何况他这个钦差亲随。“你—你们若是杀了我,就等同于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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