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久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 王春丽的初恋(第1页)

尽管宋朝打心底认为是王春丽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而王春丽对这件事却并没有衍生出任何不安感。第一,她没有说谎,王春明确实着急签合同,虽然并没有那么急,但是作为客户经理,急客户之所急是本就是服务质量的体现。第二,她很久之前就发现宋朝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故而,她从未对他有过什么师徒之情,可能连基本的同事情谊都不及。

其实早在宋朝到公司报道之前,王春丽便注意到他了。一个是因为他的名字确实好记;二来,他是顶着最佳实习生的名号被选派过来的,再加上宋朝个人资料上所附的照片也着实精神,很容易让人想到才貌双全这个词语。当时,王春丽还跟分公司的人事感叹过“真是后生可畏”。

而宋朝刚到公司的时候,并没有令大家失望,可能直至现在,宋朝也没有令公司大部分人失望。

王春丽记得,宋朝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她刚好要出去拜访一位客户,迎面见到一个身着正装,白白净净的大男孩从大门走了进来,他带着黑框眼镜,背着双肩的电脑包,标准的业务人士的装扮,但却并没有显得老成,反倒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阳光和一丝丝痞气。她有一刹那的恍惚,脚步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但是大概只有零点一秒吧,随即转过脸,嘴角微微扬起,用估计只有她自己能感受到的幅度摇了摇头,快步走进电梯。

宋朝是第二个让她觉得可以把正装穿出青春气息的人,而第一个是于恺——她王春丽唯一热爱过的男人。

论长相,宋朝跟于恺并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都留着圆寸的发型吧。可是王春丽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宋朝的那一刻,她脑海里却立即闪过了于恺的面容。

王春丽老家是南京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家庭条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勉强够的上小康。王春丽小时候属于典型的乖乖女,生活、学习基本由父母一手安排,她只负责听话就好,她的头二十年都过得平顺无忧,直到遇到了于恺——那年她二十三岁。

王春丽学的是商务英语专业,大三时,她去了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原本只是想着积累一点经验,增加毕业后找工作的优势。兴许是由于小时候被父母照顾得过于妥帖,从没有操过什么心,初入社会,无论是处理工作还是与人相处,王春丽都显得懵懂无知,毫无章法,成了公司里特别蹩脚的员工。她当时给一位销售做助理,被训斥成了家常便饭,上学期间作为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这样的落差令她难以接受,但又不敢跟父母诉苦,只能每天夜里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那段时间,她对自身产生了前作未有的怀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废物。

于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天中午,她拿着处理好的订货资料站在公司前台,被上司劈头盖脸地指责着,只因为她把相关单据的顺序排错了。她杵在那里,感受着来来往往的同事投来的异样目光,孤独又无助。领导走后,她泣不成声地蹲下身整理着散落一地的表单,这时,于恺走过来,弯腰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别哭了,先去吃饭吧,回来我跟你一起整理。”

王春丽闻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满脸柔情的男孩,委屈的眼泪更像是开了闸似的。于恺看着她被泪水裹着的小脸忍不住乐了,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地给她,右腮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调皮又可爱。

彼时王春丽已经在公司呆了一个多月,但这却是第一次与于恺说话。她平日里实在是太乖了,每天上班,除了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便是坐在工位上等待下班,除了必要的交流,她几乎从未与同事闲扯过。事实上她并不是不想沟通,只是总感觉无法介入别人的聊天话题。好多次,她尝试着主动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意见,可是每每她一插话,原本热烈的气氛就会出现瞬间的安静,她就像是传说中的话题终结者一般存在着。

于恺很擅谈,至少那顿午饭间,他们从未冷场过。于恺告诉她,职场上脸皮就要厚一点,没必要把批评太当回事,以后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多问题也许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不及时疏导,任由负面情绪积压在心里,就会变成很严重的事情。王春丽很幸运地在她即将要崩溃的时候,遇到了于恺这个发泄口。王春丽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开始跟于恺频繁地接触。最初,她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向于恺请教;后来,变成每天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事都会想要跟他去分享。王春丽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于恺开导后脸皮真的变厚了,但是她确实觉得上司的批评似乎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了。她不再觉得自己仿佛是个被领导嫌弃、被同事排挤的小丑,每天上班的心情也不像之前那般痛苦,甚至有些期待。

再往后,他们也开始走进彼此的私人时间里。他们开始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不知不觉地,于恺成了王春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表白,但是就在王春丽毕业那一年,她依然决然地告诉父母,她要留在杭州,她很喜欢自己目前的工作,并且她有机会转正。但是,她没有告诉父母的是,她搬进了于恺在杭州那间十几平的出租屋。

王春丽恋爱了,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拥有了她人生中第一段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尽管宋朝打心底认为是王春丽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而王春丽对这件事却并没有衍生出任何不安感。第一,她没有说谎,王春明确实着急签合同,虽然并没有那么急,但是作为客户经理,急客户之所急是本就是服务质量的体现。第二,她很久之前就发现宋朝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故而,她从未对他有过什么师徒之情,可能连基本的同事情谊都不及。

其实早在宋朝到公司报道之前,王春丽便注意到他了。一个是因为他的名字确实好记;二来,他是顶着最佳实习生的名号被选派过来的,再加上宋朝个人资料上所附的照片也着实精神,很容易让人想到才貌双全这个词语。当时,王春丽还跟分公司的人事感叹过“真是后生可畏”。

而宋朝刚到公司的时候,并没有令大家失望,可能直至现在,宋朝也没有令公司大部分人失望。

王春丽记得,宋朝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她刚好要出去拜访一位客户,迎面见到一个身着正装,白白净净的大男孩从大门走了进来,他带着黑框眼镜,背着双肩的电脑包,标准的业务人士的装扮,但却并没有显得老成,反倒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阳光和一丝丝痞气。她有一刹那的恍惚,脚步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但是大概只有零点一秒吧,随即转过脸,嘴角微微扬起,用估计只有她自己能感受到的幅度摇了摇头,快步走进电梯。

宋朝是第二个让她觉得可以把正装穿出青春气息的人,而第一个是于恺——她王春丽唯一热爱过的男人。

论长相,宋朝跟于恺并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都留着圆寸的发型吧。可是王春丽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宋朝的那一刻,她脑海里却立即闪过了于恺的面容。

王春丽老家是南京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家庭条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勉强够的上小康。王春丽小时候属于典型的乖乖女,生活、学习基本由父母一手安排,她只负责听话就好,她的头二十年都过得平顺无忧,直到遇到了于恺——那年她二十三岁。

王春丽学的是商务英语专业,大三时,她去了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原本只是想着积累一点经验,增加毕业后找工作的优势。兴许是由于小时候被父母照顾得过于妥帖,从没有操过什么心,初入社会,无论是处理工作还是与人相处,王春丽都显得懵懂无知,毫无章法,成了公司里特别蹩脚的员工。她当时给一位销售做助理,被训斥成了家常便饭,上学期间作为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这样的落差令她难以接受,但又不敢跟父母诉苦,只能每天夜里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那段时间,她对自身产生了前作未有的怀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废物。

于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天中午,她拿着处理好的订货资料站在公司前台,被上司劈头盖脸地指责着,只因为她把相关单据的顺序排错了。她杵在那里,感受着来来往往的同事投来的异样目光,孤独又无助。领导走后,她泣不成声地蹲下身整理着散落一地的表单,这时,于恺走过来,弯腰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别哭了,先去吃饭吧,回来我跟你一起整理。”

王春丽闻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满脸柔情的男孩,委屈的眼泪更像是开了闸似的。于恺看着她被泪水裹着的小脸忍不住乐了,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地给她,右腮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调皮又可爱。

彼时王春丽已经在公司呆了一个多月,但这却是第一次与于恺说话。她平日里实在是太乖了,每天上班,除了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便是坐在工位上等待下班,除了必要的交流,她几乎从未与同事闲扯过。事实上她并不是不想沟通,只是总感觉无法介入别人的聊天话题。好多次,她尝试着主动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意见,可是每每她一插话,原本热烈的气氛就会出现瞬间的安静,她就像是传说中的话题终结者一般存在着。

于恺很擅谈,至少那顿午饭间,他们从未冷场过。于恺告诉她,职场上脸皮就要厚一点,没必要把批评太当回事,以后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多问题也许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不及时疏导,任由负面情绪积压在心里,就会变成很严重的事情。王春丽很幸运地在她即将要崩溃的时候,遇到了于恺这个发泄口。王春丽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开始跟于恺频繁地接触。最初,她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向于恺请教;后来,变成每天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事都会想要跟他去分享。王春丽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于恺开导后脸皮真的变厚了,但是她确实觉得上司的批评似乎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了。她不再觉得自己仿佛是个被领导嫌弃、被同事排挤的小丑,每天上班的心情也不像之前那般痛苦,甚至有些期待。

再往后,他们也开始走进彼此的私人时间里。他们开始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不知不觉地,于恺成了王春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表白,但是就在王春丽毕业那一年,她依然决然地告诉父母,她要留在杭州,她很喜欢自己目前的工作,并且她有机会转正。但是,她没有告诉父母的是,她搬进了于恺在杭州那间十几平的出租屋。

王春丽恋爱了,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拥有了她人生中第一段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洪荒:我把诸天玩坏了  买个小仙领回家  请尽情献祭我吧  别骂了朕错了  穿越年代:千金娇娇她只想暴富  回忆里的钢琴师  三国江东霸主  典韦吾弟,酒会自己到哥的碗里吗  魔主之子在正道修仙  大唐:最强小县令  数码宝贝:开局就是骑士长  别后逢君,君心照昙心  请与我同行吧  妖魔求我做个人  大唐:开局融合了万界图书馆  从创营开始  我在斗罗当红娘  无上丹尊萧长风  Moba:我还能秀!  我在向往的生活有家神鬼客栈  

热门小说推荐
幽冥末班车

幽冥末班车

幽冥末班车简介emspemsp关于幽冥末班车三流大学毕业的刘唐,进入地铁部门成为一名夜班乘务员。可等他工作后才发现,这里诡异重重!不存在的保洁员,多出一站的站点,忽然出现又消失的纸人,这趟地铁究竟要开往何处?深陷旋涡的刘唐,不得不深入其中,查询这背后的真相,可当真相浮出水面的时候,谁是人?谁又是鬼??!...

余生我要我们在一起

余生我要我们在一起

五年前,她与他经历了最刻骨铭心的爱情她活波可爱,他高冷腹黑她们爱的痴狂,爱的甜蜜可是命运却喜欢捉弄有情的人他们成了伤害彼此最深的陌生人本以为,从此咫尺天涯,各自安好不曾想命运又让他们重新纠缠在一起!这次,他说余生我要我们在一起!永不再分离!如果您喜欢余生我要我们在一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稻城迷情

稻城迷情

稻城迷情简介emspemsp关于稻城迷情本以为遇到一生的爱人,却惨遭毒手,柔弱的女子踏上追寻凶手的道路,扑朔迷离的案情,一步步显露出在平静生活下隐匿最阴暗的深渊,一步步接近最后的真相,发现埋藏于人心人性最深的恶。已将所...

赐我好梦如旧

赐我好梦如旧

多年之后还是会回想起那个夏天,那个原以为只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夏天。当时初遇后没想过会再见的人却以补习的师生关系再见。他那时便动心,之后她亦倾心。可是之后兜兜转转,终是错过多年。再相遇时是他人的婚礼,身旁有佳人。她却还在原地。那个人,那双眼。只一瞥,便瞥见流年。如果您喜欢赐我好梦如旧,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躺赢捞钱玩转世界

躺赢捞钱玩转世界

这是一个热血青年用1000元炒国际黄金变巨富,吃喝玩乐玩转世界的传奇故事。20岁的罗丞,家里破产,被迫辍学挣钱,全身上下不到1000元,他落魄不堪,穷困潦倒,为温饱发愁,连美女正视一眼的资格都没有。半个月后,他大鱼大肉,山珍海味,吃喝玩乐享受美好人生。半年后,罗丞14亿美元的小目标已经完成。1年后,罗丞的事业突飞猛进。2年后,天啊,同学们刚刚毕业谋求入职世界500强的时候,22岁的罗丞已经成为了世界500强老板。如果您喜欢躺赢捞钱玩转世界,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火影:在雏田身上标记飞雷神术式

火影:在雏田身上标记飞雷神术式

看完火影之后,我干了一件蠢事,竟然去看博人传,结果被气死,直接穿越到火影世界,重生成为漩涡鸣人。我一点都不慌,因为我知道全部剧情,第一件事赶紧去找雏田。老婆!我来啦!在雏田身上留下飞雷神术式,每天晚上传送到雏田房间。鸣人走过的路,我重新走一遍,鸣人踩过的坑,我一个不踩,走不一样的路。在故事的最后,对不起雏田老婆,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