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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自己出门时,侍女带了些准备买衣物的银子,便吩咐侍女将荷包拿来,一股脑地给了飞燕。
尉迟飞燕生平从未在他人的手里接过钱财,自然是连忙推却,隆珍却一瞪眼睛:“这个时节了还摆些个甚么远钱财的矜持?清高倒是能蒸出几两米饭?”
这位昔日的侯府小姐到底是在那将军府里锤炼了多年,将那大夫人的粗鄙泼辣也沾染了几分,不由分说就将那钱袋子塞进了飞燕的里怀中。
飞燕自然知道隆珍的心思,若是再推却倒是显得矫情了,便是笑道:“恭敬不如从命了。”
从茶馆里出来时,隆珍递给了飞燕一块手牌,将自己所住的别院地址告诉了她:“若是有事,便是叫你叔伯带着牌子来寻我,可千万别自己前来,若是被那窦勇瞧见,那样的莽汉可是甚么混账都能做出来。”
与隆珍告别后,飞燕便与鸳鸯回了家中。那两名青衣人跟了飞燕一日,到了晚上便有以一人回到王府禀报。
骁王听着飞燕这一天的行程,慢慢地饮着手里的茗茶,然后说道:“明日去那店铺,将她亲绣的那三样买回来。”那人听了骁王的吩咐,便是领命出去了。
而骁王则放下茶盏,回转了卧室,侍女撩开内室的帘子,床榻边竟然悬挂着一副残破的美人图画。
骁王立在画前驻足欣赏,一双深眸专注地看着画上之人。这画上的美人竟是一身男装,只是头发并没有梳成男儿的发髻,而是编成了条乌黑的辫子长长地垂挂在胸前。她手执地图在一块大石上定坐,远山淡云都成了映衬,而那女子望着远方的凤眼,目光也如飘忽不定的浮云,想来画下这副画作之人,也是与观者同样的感受,觉得无法把握住画中的清丽佳人吧?
这副画虽然保养得宜,可到底当初是两年前在火盆里抢救出来的,边沿都被火舌燎得焦黑,虽然事后骁王找了工匠修补表框,毕竟还是残破了。
不过……现在倒是不用了,骁王伸手将那画从墙上摘下,既然人已经出现在了他的眼前,那么想要从他的手中逃脱便是难如登天!
第6章
虽然尉迟飞燕在千绣斋的掌柜面前说得气定神闲,可是这绣品的销路如何,她其实也是说不好的。至于那些别致的图样,不过是先前她在白露山上时,在西域来往波斯的走私客商那里看到的地毯花样,稍微改动配色加以改良后,便拿出来充一充场面。
这便是有些空手套白狼的意思,只不过她之前细心观察过千绣斋与万簇斋之前的竞争,利用得也不过是这掌柜的心结罢了。
可是没想到,第二日下午,那掌柜的竟然是亲自上门要来买她剩下的绣品,一脸殷勤,并约定好了一个月后再给他送上一批新式的。尉迟飞燕心下纳闷怎么这么快?她不知道,昨天与隆珍散了后,那隆珍有心捧她的场面,便是舍了万簇斋,去了千绣斋,看了看样子后,特意要新鲜的式样,见掌柜捧出三样儿来,说是早上新收的,便知道是飞燕的绣品,也不问价钱,一口气依着这样子定了十套。掌柜自然是乐得眉开眼笑,立刻拓下图样送给绣坊的绣娘们。
哪成想大手笔还在后面,到了下午,又有名男子指名要清晨送来的三样绣品,掌柜眼珠一转,张嘴就要了二十两,那男子居然都没有讨教还价,当即付了现银。
结果前后算起来,掌柜赚的钵满瓢平,自然是乐得再收些了。
飞燕虽然心内纳闷,不过既然掌柜肯收,她自然也是不能拒绝,便将剩下的绣品打包卖给了掌柜的。
这下卖了绣品得的钱,连同之前隆珍给她的合在一起足有二十两。不过她并没有将银子交给叔伯,不然这些个银两又要转天儿见了空。眼下一时离不得京城,总是要熬上时间的,等那骁王在自己这里得不到什么叛军的由头,才会放松了对自己的钳制。
卖绣品也不是什么长久之计,尉迟飞燕看准了街角的那间粥铺,那粥铺原先的生意不错,虽是小本买卖,但是足可养上一家几口无虞。可是粥铺的老板周伯得了急症上个月离世了。因为他的独女也出嫁了,这粥铺无人打理便要兑出去。
于是飞燕带着鸳鸯跟周伯的女儿谈拢了价钱,十两银子将那简陋的粥铺兑了下来。周伯的女婿是京城府尹里的差役,因为兑下摊子时,飞燕给的价钱不低,周伯的女儿爽快的答应以后飞燕开张时,她的夫婿那会多多照应,倒是杜绝了官府小吏的骚扰。
可是万事俱备,叔伯那里却是打死也不肯让飞燕抛头露面去卖粥。虽然家道颓败,但士卿大夫的晚节犹在。典当家底乃是祖荫庇佑,堕落为小贩商贾那可是万劫不复!不可!不可!
叔伯也是从敬柔的嘴里听闻飞燕兑下粥铺的事情,当时家中还有一位客人,也是位前朝遗老,叔伯的好友李琼大人。他原本是大梁户部从四品巡官。可惜朝代更迭,这官职也是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飞燕犹记得叔伯自豪地说李大人依然仕途稳健,在朝为官,要拜托他为自己寻一个青年才俊。等李大人没事时找寻叔伯一同坐在院子里饮酒,听他们闲谈间才弄明白,原来李大人如今出了户部,在京城的西门做了城门官儿……早开晚关,差事清闲,倒是稳健得很啊!
将叔伯听闻了侄女要开粥铺,气得恼了起来,见老侯爷着了恼,李大人饮下一盅酒,又在口里补了几颗炒花生米,才慢条斯理道:“这本是贵府家事,老朽本不该多言,可是你的叔伯才跟老朽提起,要替贤侄女留意合适的婆家,如今要是卖起粥来,好说不好听……就难办你叔伯嘱托了……”
叔伯一听李大人说了这般迟疑之词,更是心急了:“你听听!为了点蝇头小利耽误了终身大事啊!听叔伯的,明儿赶紧地将那粥铺脱手,风吹日晒的,有什么可干的?”
尉迟飞燕看敬柔因为自己的多嘴,而愧疚地看着自己,笑着拉了拉她的手,然后对着两位长辈道:“叔伯心疼飞燕,飞燕心里清楚,可是飞燕实在是不想嫁人,就算嫁了也是心中不喜,倒不如随侍在叔伯身边,照顾好我的这两个弟妹。如今敬柔的年岁也大了,叔伯若是有心,先给敬柔寻个妥帖的婆家才好,而且贤哥儿已经是许久未入学堂,就算将来无心仕途,男儿总要通晓经史才能看事豁达,这些个都是需要钱银的,当街卖粥有什么不好?一切诸事我已经料理稳妥,叔伯自不用操心,说完便起身出去了。
尉迟瑞被说得有些无言以对,说到底他的这个侄女的性情还是随了她那离世的父亲,一旦打定主意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他的性子向来绵软,怎么说服这倔强的侄女,还真是头痛。
不过敬贤与敬柔两兄妹倒是很支持堂姐的小生意。父亲的三箱子家私已经快要见底了,去当铺的频率也变得越来越慢,拙荆见肘的日子便是体现在饮食上,几日不闻肉滋味是常有的事情。两兄妹都是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半夜梦见红烧猪肘咬着被角饿醒。二人年龄虽小,却也会看出这个十八岁的堂姐说话做事,要比父亲靠谱些,堂姐开了粥铺,吃一口饱足的倒是方便呢。
第二日一大早,倆兄妹便早早起来,粥铺的门脸儿小,他们帮着堂姐还有鸳鸯将粥铺前的雨遮用竹竿支撑好。又摆好了桌椅。不大一会炉灶的炊烟升起,粥铺算是开张了。
掌厨的是鸳鸯,以前在将军府里时,她是从小厨调出来伺候的小姐,后来去了白露山,小姐的肠胃不好,吃不惯山上的饮食,也是她亲自烹制羹汤,手艺自然是没得说,昨晚拌的小菜用红油佐料调配,腌制了一宿,正是入味,配上白粥能开胃地多食几碗,更何况鸳鸯做的鸡粥鲜味十足,清晨饥肠辘辘怎么能拒绝得了这等漫溢的鲜味?
因为粥摊守着附近的一处学堂,来往的年少学子不少,加上以前的老主顾,早上一开张,便是来了不少食客。飞燕在一旁洗着捡下来的碗筷,含笑着看着弟妹笨手笨脚地盛粥,扳手指算账收着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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