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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朱青是不想做的。一个星期前,那个闯进她们家里的人出手太快,了无声息。朱青总觉得跟他做对,没有好果子吃。
果不其然,今天一大早,她就听见妹妹的惨叫,她跑过去一看,她娘和她哥的胳膊都被卸了,那个男人端坐在他哥的背上,让她过来敲门。
朱青又怕又惊慌,深怕那个男人把她的胳膊也卸了,自然是他说什么做什么。
敲门声再次响起,周燕本来懒得再理那极品女人,可她扯着嗓子喊,说是有人找她。周燕满肚怀疑,有人找她,干嘛要通过这个极品女人,等她打开门,看见穿一身黑衣黑裤,头发留着典型的兵哥哥板寸头。周燕默了。
两两相望,气氛诡异,朱青见机溜走。
高凯歌干咳一声,打破尴尬的气氛说:“我听大伯说,你再找建筑工给你弄房子?”
“你会弄?”周燕说完又觉得自己在说废话,这人是军人,基本的维修技术肯定是有的。只是多年没见,当初还在金三角湄公河被他所救。周燕深觉得自己的马甲有被扒开的危险,着实不想见这人。
只是人都在院门外,闭门谢客总是不好的。周燕皮笑肉不笑的让开一边,“我想把我隔壁的房间打通做成卫生间和浴室,不知道方不方便。”
“只要有工具,应该不成问题。”高凯歌笑了笑,抬腿跨进院子里,状似无意解释说:“你和你表姐成日不在家,一敲门就泼水,我这才请邻居帮忙。”
周燕想起来她有好几次一听敲门声,也不看外面是谁,就直接把水泼了出去了。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真对不住了,我不知道你要来。最近我忙着找工作,没去高教授家里陪高婶婶聊天喝茶,他们还好吗?”
带着自来熟没当他是外人的柔细嗓音,听得高凯歌心里格外舒服,跟着她走进院子里面说:“他们都好,你有空多去坐坐,我大伯母挺闲的,有空我给你露一手。”
这话怎么听,周燕都觉得熟稔过了头吧?他们不过两面之交,高凯歌救过她没错,但这种委婉似的邀约,怎么都像相亲前的感觉啊。
好在工具神马的,周燕都提前买好了。高凯歌两间屋子看了看,从两间屋子中打个洞,再拿砖土修缮一番就行了。
铁锤、铁锹什么的工具周燕有,但是砖土水泥是没有。高凯歌转了一圈,跟周燕打了声招呼,说他去弄砖土。然后过了半个多小时,推了一辆排子车回来,上面堆了许多陈旧的青砖并一些泥土水泥。
这年头,要弄到这些玩意儿很不容易,周燕也不问高凯歌是从哪里寻来的,想过去帮忙,被高凯凯歌拒绝了,“这种粗活儿我来做就好,你要觉得过意不去,就泡壶茶给我喝。听说你从乡下带来的野菊泡茶不错,正好我很多年没喝过野菊茶了。”
周燕知道他长年在外出任务,去的都是那些危险的地方,想必一直没怎么好好的喝过茶,吃过饭。也就翻箱倒柜的找出去年摘的野菊花,拿出茶壶,里面特地放了几颗养身用的红枣,用热水瓶里的开水给他泡了一壶茶后,又跑去后院张罗中午的吃食儿。
屋子里就剩高凯歌,周燕住的闺房,散发出女人特有的阵阵女儿香,靠窗边的花瓶里还插着几朵有些枯萎泛黄的栀子花,本来是令人心驰荡漾的画面。可却被满屋随地乱放的脏衣服,睡成一团没有整叠的被子,衣柜大开,露出里面让人脸红心跳的内衣内裤,还有散落在屋门口的鞋袜破坏了氛围。
一直在部队,严己守律,被子恨不得能折成四房用刀切过的整齐方豆腐形状的高凯歌,不忍直视的闭了闭眼,到底没忍住心中蠢蠢欲动的强迫症,动手整理起周燕的房间来。
赃衣服归类,鞋袜头对头的摆放整齐,床上的被子叠成方块形,睡皱的床单拉直四角对称不偏不少,枕头摆放在床头的正中间。衣柜里乱七八糟堆放的衣服全部整齐划一的叠好。就是拿着周燕那自己做得花花绿绿的胸罩,还有那小巧近乎透明的丁字形内裤,高凯歌莫名想到一些旖旎画面,嗓子突然有些发干,手忙脚乱的收拾好,拿着铁锤绕去另外一个房间开始干活。
两个房间中间打个宽约一米,高约两米的大洞,在拿搅好的水泥修成一个门,装上他事先准备的木当房门,再用旧青砖砌了个洗手台,厕所,浴室。再装个两个地下管,一个链接后院的蛮冷疏导这个房间的污秽,另一个了解前院的水井,充当自来水水管……
忙活完这些,已经临近中午,周燕做好饭菜,过来看着隔壁屋子完全按照她的想法修葺,她的房间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心里忽然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好厉害,保家卫国有一手不说,做起家务活儿也好不含糊。这在这个到处是直男癌,坚决不做任何家务活儿的年代,高凯歌实在难能可贵。
中午的饭菜很丰盛,有鸡有鱼还有时新的蔬菜,并一大锅番茄鸡蛋汤。
高凯歌只看一眼,桌上放的饭菜,居然很凑巧的都是他爱吃的。尤其是那清蒸鱼,番茄汤,他都多少年没吃过了,一直心念念的,今儿居然被眼前这个丫头圆了嘴瘾。
“这鱼和番茄是从哪来的?”看着周燕夹了一块清蒸鱼进他碗里,高凯歌忍住心中那点突如其来的心动,忍不住说:“现在的粮站不供应这些吧?”
“公社分了自留地,人家到黑市卖的呗。”周燕夹菜的手一顿,“怎么,你不爱吃?”
以前每次去高教授家,只要高太太留她吃饭,总会念叨下远在边疆拼命的高凯歌,还有在医院上班的高丽娜喜欢吃什么菜,喝什么汤,爱吃什么零嘴。
后来周燕从高教授嘴里知道,原来高凯歌的母亲身体不好,生完他以后总生病,而高凯歌自小就特别能折腾,调皮捣蛋的不得了,总不能让人放心。
他爸怕他母亲被他折腾出毛病来,从一岁开始把他丢给高教授夫妻俩帮忙照看,直到七岁那年他母亲身体好转,实在想念他的紧,这才把他接回了京市。
因此高太太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每回有啥好吃好喝的,总算记挂他一份。高凯歌也因为小时候被他爹丢开的那几年,对他们夫妻俩一直生分的不像亲生父子。
有类似于遭遇的周燕,自然对高凯歌有些许同情,不知不觉的就记下了他的爱好。见他一直在修整屋子忙活,就特地跑去黑市碰运气买菜。没想到真被她买着了,就是价钱有点儿贵……
想着碗里就两颗半红布红,婴孩拳头大小的番茄,居然卖三块五搭一斤饭票。周燕心疼的无以加复,给高凯歌夹了一筷子番茄后问:“你下次去京市,能不能给我找点番茄丝瓜棉花之类的种子,我种上以后,给你邮寄点?”
“那要不要再给你带点成衣回来?比如上海那些名角儿喜欢穿的风衣,长靴,布拉吉?”
周燕眼前一亮,毫不犹豫的回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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