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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3页)

商遥看了眼怀里的狸奴,果然,她拥有的也仅仅是一个狸奴而已。她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丝毫没有察觉有两个士兵走过来,直到头顶上突然响起一道凌厉的喝声,伴随着刀锋摩擦着刀鞘□□的声音:“是谁在这里,快给我出来!”

商遥没办法,只得和铃铛一起站起来,刚走出茂密的草丛,冰冷的刀锋就欺了上来,斜架在她脖子上。她低头瞥了一眼,神情木然,铃铛却连看都没看一眼,月色下脸上尽是斑驳的泪痕。

而那边听到动静的魏太子和谢绎也走了过来。另一位士兵上前禀道:“太子,发现两个可疑的女子,看装束是宫女的装束,可焉知她们不是乔装打扮成如此。”

魏太子微微颔首,转而打量起商遥两人。士兵们生怕太子看不清,特意举了火把靠近两人,商遥的脸便无可避免地暴露在众人的视野之中。她裹着头巾,脸上满是泥污,就好像是仓促逃窜之下不顾仪容的狼狈模样,可那秀丽的轮廓,清丽的眉眼是怎么样也藏不住的。

魏太子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你们是何人?”

火光这么亮,商遥却丝毫看不清谢绎的脸,是了,她从未看清过,以前与他单独在一处时,纵然气氛融洽到极点,两人之间也仿佛隔着一层什么,以前她不明白,现在明白了,是他刻意划在两人之间的深深的沟渠。她低下头,以往数次被逼到绝境她也从未哭过,眼下却再也忍不住,所有的委屈和迷茫在此刻完全爆发,泪水如泉涌,一滴一滴地拍打在刀身上。

魏太子忍不住轻声道:“孤什么都没说呢,就把你们吓成这样。莫怕莫怕,只要你们是无辜的,孤定不会枉杀一人。”

谢绎沉默了一瞬,大步朝商遥走过来,她下意识地微微阖了眼,冰凉的月色下,半睁开的缝隙里看见他伸出手来,两指夹住刀柄轻轻移到一旁,她含泪瞪着他,他脸上浮现极为复杂的神情,半晌轻声道:“别怕,不会拿你怎样的。”

依如过往一样,他站在她这边维护她。谢绎退开一步回头对魏太子解释道:“寻常的宫女而已,在乱世里生存不易,委身凉王宫里也是不得已,太子不如放她们离去。”

这算什么?魏太子不是说找到她要就地处决了她?他为什么要装作没识破?不怕哪天东窗事发魏太子为难他?商遥满是困惑地看向谢绎。如果说他一开始救她是为了利用她,那既然目的已经达成为什么还要帮她?告诉她秘道所在,又在魏太子面前替她说情?是觉得她像个傻子一样帮了他的大忙所以顺手再帮她一回?现在想想她的告白尤为可笑。刚才还下定决心要和他撇清关系,他三言两语又令自己心软,担心起他的处境来。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眼下是先逃离这里为要。

太子对谢绎的话丝毫没有怀疑,说:“既然有功,就该嘉奖。你们想要什么?”

商遥恨不得现在就离开,还真不稀罕什么赏,她抹了抹泪,哑着嗓子道:“奖赏我不要了,只求太子放我二人离去。”

魏太子一怔,眼角余光扫见谢绎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他随即一笑:“既如此,那就走吧。”他一个眼神,手下的士兵立刻会意过来,纷纷闪开腾出一条道来。

谢绎站在魏太子身侧没有吱声。商遥低着头拉着铃铛往外走,没了人墙的阻挡,旷野的寒风扑面而来,商遥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深吸口气,踏着大步头也不回地走出人潮。

☆、长乐侯

同士人云集,诗书礼乐兴盛的永安城比起来,梅陇简直就是未开化之地。

那日,离开梅陇之后,商遥顿时觉得世界之大,茫茫无可依托。她不知道该去哪。后来想了想,乱世动荡,几乎没有一处安全的,譬如身后短短数月毁于战火的梅陇。考虑到长久的居住计划,商遥选择了永安城,永安城作为魏国的都城之一,不仅繁华兴盛而且固若金汤,再者魏国作为当今九州之上最强大的国家,想来只有他灭别人的份。住在这里,未来很长时间内安全无虞。

商遥当初从黛春宫里带了少量首饰,因当初凉宫内十分混乱,商遥有心想多拿一些,但怕目标太大,被人抢去,只和铃铛各自贴身藏了一些,虽然少,但都是贵重之物。

从梅陇到永安,商遥终于深刻体会到了“跋山涉水”“不远千里”的艰辛,更别说她们两个柔弱女子,又拥有不俗的容貌,就如同深夜里怀揣着无价珍宝走在盗匪时常出没的丛林里一样危险。未免别人觊觎,只有乔装成男子,保持蓬首垢面,虽邋遢,但胜在安全。

真真是个中滋味,一言难尽。以前的铃铛也是养在深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比商遥多的是韧性,两人一路扶携着边走边打听,用了半个多月才抵达永安城。一路艰辛的同时,商遥又佩服起自己的先见之明来,幸亏把头发剪掉了,没有公主命就不要留公主的发。她打理不好也没时间打理,光头多好。

商遥激动得想哭。

这半个多月来风餐露宿,路上所见尽是断壁残垣,风沙荒地,再看看眼前像山一样巍峨的永安城,简直云泥之别。凉国的梅陇城固然大气恢宏,但同永安城一比,呃,略显得简陋了。

铃铛打算回到家乡,一来让徐明的尸骨落叶归根,二来她叔叔在南方的齐国为官,可以投靠。商遥并不想随铃铛一起去,一来她身份敏感,不想连累别人。二来,寄人篱下也不方便。铃铛也觉得有道理,遂不再坚持。两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商遥格外的失落,天下果然没有不散的宴席,许多人在她生命里来来去去,幸好,狸奴还在身边。

送走铃铛后,商遥决定在永安买套民宅,但寸土寸金的永安城……想想略肉疼。为了节省开支,她在位于永安城西南角的白衣巷购置了一套普通的民宅,白衣代指平民,住在这里的自然都是平民,当然也有个别例外的。而白衣巷的隔壁是胭脂巷,顾名思义就是寻花问柳的地方,因着这个原因,一般人家都不愿意住在这里,但是房子便宜啊。

商遥买的这间宅子一进院落,三间屋子。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之后又到集市上买齐全生活用品,这便在永安城安顿下来。

接下来就该想办法谋生了。虽然她现在还有余财,不奢侈的话撑上个三年五载应该不是问题,但总不能坐吃山空。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大学学的是汉语言文学,除了文言文能读懂一些,好像也没什么别的技能了?抓破了头皮也想不出来自己能做些什么,便暂且将此事搁置一边,又重新拾起书本来,首先她得把字练好。

虽说这时代风气尚算开放,但一个女子抛头露面并不合适,所以商遥仍是扮作男子。纶巾束发,青衫罩身,再戴上假发,用帽子一压,俨然一个翩翩少年郎。拜这个时代所赐,男子也喜好熏衣剃面,傅粉施朱,娇气堪比女子。商遥看上去就像是十三四岁唇红齿白的俊秀少年。当然,商遥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更像漫画书里所画的小受。

即使商遥的男装扮相看着十分文弱俊秀,但也比恢复女儿身来得安全,不过,商遥有些踟蹰,她担心自己过分漂亮的脸引起别人的怀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她努力让自己适应这里,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出家门,旁人见到她除了惊艳之外,还会来上这么一句:“俊是俊,就是比长乐侯还逊色一些。”

商遥:“……”黛妃的姿容已是难觅的绝色了,那个传说中的长乐侯竟然还艳压黛妃一分?商遥本能反应这位长乐侯同她一样女扮男装。

商遥被勾起好奇心,将长乐侯的事迹当成奇闻异事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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