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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掌柜看着宋新桐姐弟走远的身影,对着还慵懒得很的东家说道:“东家,这才可好了?你把人家吓跑了,以后没了新菜可怎么办?”
他这个东家最大的嗜好就是吃,吃山珍海味,吃各种怪味儿,其二就是喜欢睡懒觉,刚才一定是因为没睡醒被叫起来发脾气,结果发到了人家宋姑娘的弟弟脸上。
许明安困顿的眨了眨眼,还有些不太清醒,“那天的鱼还不错,你在哪里买来着?”
宋掌柜愣了愣,他就知道说的什么东家都没有听进去。
吃了一碗炸酱面后,许明安终于从头到脚都醒了过来了,负手站在柜台边和掌柜说道:“那位宋姑娘家住何处?”
宋掌柜一诧:“东家是想?”
“那位宋姑娘一定还会寻到新菜的,我们得空去走一遭。”许明安说道。
“东家说的是,那这些灰孢当如何?是留在县里卖还是?”宋掌柜问。
“我今日带回岭南城,想来那些暴发户一定会喜欢的。”许明安露出一道精明的笑意。
走出酒楼的姐弟三人不知道她们只值一百文一斤的灰孢,转眼就会变成岭南城大酒楼里几十两一盘的珍馐美食,若是知道的话,宋新桐一定亲自背去岭南城贩卖。
“卖煎饼咯,买甜果子咯。”
“卖珠花咯,卖水粉咯。”
大街上叫卖声不断,大宝和小宝一人拿着一串糖葫芦,边走边舔,还不忘看周边的稀奇,还不时的品头论足的:
“阿姐,这个好看。”
“阿姐,这个好香。”
宋新桐先是带着两个小子去了上次她去过的布店,买了两匹细棉布,一匹白色的,一匹青蓝色,老板娘给了优惠,一两二钱银子就拿了下来。
“姑娘不该总穿这种靛青色的,这种粉色、黄色的布料都适合像姑娘这般年纪大小的喘,穿上会很好看的。”老板娘不忘推荐着。
宋新桐倒是想穿鲜艳一点,可这种布料如果不绣花纹就不好看,她没有闲功夫去做衣服,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选了这种青蓝色,“不用了,家里要干农活,穿深色的耐脏。”
村子里的人都穿青色的衣服,只有不干农活儿的才会做鲜艳的颜色。
老板娘想了想也是,“那成,待过年了再来我这儿选颜色鲜亮的。”
“多谢了。”宋新桐牵着两个弟弟走了出去,然后才往县城书院的方向走去,老板娘说那边有半条街都是卖笔墨纸砚的,其中有一间叫作墨轩的店是所有店中最便宜的,老板娘的儿子就是从那里买的。
☆、第四十八章买笔墨
墨轩,就坐落在县城清风书院院门外的那条街上,宋新桐很快就找到了。
因为是上响,书院里正在念书,所以笔墨店里没有人,清冷极了。
一个清秀的伙计见打扮得极为朴素的宋新桐牵着两个长得一米一样的幼童走了进来,心下很快就有了揣测,“姑娘是要选给两位小公子选启蒙的书?”
宋新桐本来是想自己选的,但转念一想肯定没有人家店里的伙计清楚啊,所以点了点头,“是的。”
伙计也没有夸大其词,直接在旧书堆里找了一本有些破旧的手抄本三字经,“姑娘,这都是以前的学子抄了之后卖掉的,如果仅仅是启蒙用这已是足够了,不必买新的印刷书。”
宋新桐点了点头,觉得这伙计想得挺周到的。
“等两位小公子能写好字了,到时候可以自己重新抄录一本便是,既可以认字又能熟悉内容。”伙计继续解释道:“而且也不贵,只需三百文便可。”
宋新桐翻着书页,这感觉再翻两次就会坏了,还怎么贵?
伙计瞧出她的心思,“新的印刷版的三字经需要十三两,抄录的新书也需三两,我觉得只是启蒙不需要这般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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